证券代码:688331 证券简称: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:2025-0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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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
重要内容提示:

●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:无
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
(一)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:2025年4月2日

(二)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: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中路58号荣昌生物三期6134会议室

(三)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、特别表决权股东、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:

(四)表决方式是否符合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,大会主持情况等。

符合

(五)公司董事、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

1、公司在任董事8人,出席8人;

2、公司在任监事3人,出席3人;

3、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;其他高管列席。

二、议案审议情况

(一)非累积投票议案

1、议案名称:关于荣昌生物制药(烟台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更换执行董事的议案

1.01 议案名称:选举温庆凯先生为执行董事

审议结果:通过

表决情况:

(二)涉及重大事项,应说明5%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

(三)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

1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,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;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。

2、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%系由四舍五入造成。

三、律师见证情况

1、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: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

律师:王浩霖、杨茜茜

2、律师见证结论意见:

本所律师认为,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证券

法》等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《股东大会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;出席本

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;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

果合法有效。

特此公告。

荣昌生物制药(烟台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2025年4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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